吉林省四川商会党支部 诚信承诺書
2019年8月12日吉林省四川商会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领会二十大会议精神
2019年8月12日第一条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规范行业行为、加强行业自律、维护从业人员权利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,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,提高我国商业行业的水平和竞争能力。根据我会章程,特制订《吉林省四川商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)。
第二条 本《准则》适用单位范围包括本商会会员单位以及会员企业生产商和销售商。
第三条 商会秘书处负责本《准则》的制订、修改、实施、监督、检查和管理工作。
第四条 爱岗敬业,奉献社会。从业人员要以奉献社会为宗旨,以集体主义为原则,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忠于职守,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素质,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、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,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。
第五条 遵纪守法。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,做到依法从业,令行禁止,恪尽职守。
第六条 诚信为本,服务至上。要坚持公平交易原则,重合同、守信誉,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,真诚对待用户,竭诚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,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,决不损害用户利益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。
第七条 安全第一,服务质量至上。严格经营管理,积极贯彻相关工作标准,树立品牌意识,努力追求一流的服务、一流的质量、一流的信誉。
第八条 创新发展。要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,它包括思维创新、观念创新、体制、运行机制的创新、技术创新、文化创新和服务创新,注重学习并应用新技术、新方法,不断优化服务内容、流程或所经营产品。
第九条 注重环保。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循环经济,积极推进新工具、新设备、新物料、新技术,注重环保、安全、节能减排,增强低碳经济意识,推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,努力营造行业可持续发展。
第十条 团结协作。企业之间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联系,互通信息,交流经验,扩大合作,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,形成团结协作、共同提高的行业氛围。
第十一条 以人为本。要充分发挥和保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,鼓励职工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。重视各类人才培养,积极开展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、职工教育,建设企业文化,铸造企业精神,不断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第十二条 本《准则》经2020年3月27日经吉林省四川商会一届8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。
第十三条 本《准则》解释权属于吉林省四川商会秘书处。
第十四条 本《准则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